产品设计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产品设计专业技能与知识,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具备综合设计应用能力、较强的产品艺术造型能力和软硬件设计工具的运用技能,能在品牌设计企业、产品设计部门从事产品设计整体策划、原创产品设计、产品创新设计开发、产品项目管理和沟通的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产品设计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造型设计、材料工艺方面的设计思维和制作方法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产品设计与制作、文化创意产品、功能和工艺研究等方面产品基础知识和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备强烈的服务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及创新意识,具备自觉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敏锐的时代意识,具有一定的设计文化意识,热爱生活,热爱设计事业,有深厚的人文素养。
5.掌握产品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具备产品专业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
(二)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设计学的基础核心及产品设计的核心知识,具有综合的人文、历史、艺术、社会、心理学、哲学等人文科学类知识结构,具备较好的艺术审美能力。
2.了解设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性和国内外设计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以及设计学基本研究方法。
3.能够运用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设计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三)能力要求
1.能够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思辨能力、实践论证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以及一定的论文写作能力。
2.能合理有效地运用本专业的设计原理、理论知识和设计方法,对产品设计项目进行有效分析,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和草图以及效果图绘制能力,能对小型的产品造型进行构造分析。
3.掌握产品设计程序与生产工艺过程的专门知识学习及实训,创新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创作能力,也具有团队合作、协调能力。
4.本专业总体课程培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能力。基础课程培养学生的艺术造型基本能力,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设计能力,实践课程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习课程培养学生的工作动手能力与角色转换。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及主要的专业实训
主干学科:设计学
核心课程:
人机工程学、产品效果图表现技法、材料与工艺、Rhino产品建模设计、箱包基础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制作、产品创新设计、文化整合创新设计等。
主要的专业实训:风景写生、专业考察,皮具设计、箱包设计集中在皮具实训室实训,首饰设计与工艺制作、时尚饰品集中在首饰实训室实训,同时把校外企业项目组织学生课外项目实践。
四、方向及特色
本专业学习包含以下知识内容:
1.箱包设计方面,掌握各类箱包效果图绘制与表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箱包速写和效果图绘制的能力;掌握箱包设计开发流程与方法的相关知识,具备时尚箱包创新设计的能力;掌握各类箱包结构设计与样板制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运用制板工具完成各类箱包样板制作的能力;掌握箱包生产制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运用专业设备与工具完成样品箱包制作的能力;掌握箱包面料搭配与应用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运用配色工具完成箱包的配色能力等。
2.珠宝首饰设计方面,珠宝首饰设计基础、首饰摄影、钻石学、玉石雕刻工艺、设计概论、装饰图案、构成原理、金属材料与工艺、首饰设计、首饰表现技法、宝石学基础、首饰镶嵌与制作等;宝石基础知识、珠宝营销策略、珠宝鉴赏、金银倒模工艺、宝石切割、珠宝设计、金银饰品打造、金银饰品镶嵌、金银饰品打磨抛光、蜡雕艺术、电镀技术等。
3.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方面,主要掌握文创产品相关基础知识、概念、特征,如何针对市场需求进行系统性设计文创产品,文创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方法,文创产品设计前沿知识,创意和创新思维锻炼等。
特色:本专业以时尚产品设计为主要特色。教学上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相融合;弘扬和挖掘客家文化艺术中的优秀元素。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引导其创作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与现代设计元素相结合的特色产品。以理论联系实践,实现客家文化资源转换成课程资源、本土文化元素转换为设计产品的双路径教学模式,达至文化传承的教学目标。
五、学制、学分与学位要求
(一)学制:基本学制4年,学生修业年限为3—6年。
(二)毕业学分:本专业要求最低修满160学分。其中,必修课119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每类至少选修2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21学分、拓展课至少选修10学分。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
(三)授予学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